广告-  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七条规定和《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〈土地管理法〉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规定及土地征收安排,组织县交通运输局、县自然资源局、晋昌镇政府、西邢村村委会及有关权利人,在晋昌镇西邢村开展了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调查,调查结果现公告如下:

  一、拟征收土地位置、范围及权属情况

  拟征收土地位置和四至范围:西邢村号、号、号、号、号、号、号和号图斑,东至庄力村界耕地,南至义定线,西至高速路口引线,北至铁路;属于晋昌镇西邢村集体土地,拟征收面积为1.公顷。

  二、拟征收土地地类调查情况

  经实地调查,拟征收土地1.公顷。全部为农用地,其中耕地0.公顷(全部为水浇地),其他农用地0.公顷。

  三、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情况

  根据实地调查结果,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情况为:

  1.水利设施地下管道米、水渠处,权利人为西邢村村集体所有。

  2.杨树71棵,权利人为永聚泰(戎金梅)。

  3.榆树1棵,权利人为郭已年。

  4.柳树棵、杨树2棵、刺槐2棵、国槐4棵,权利人为西邢村村集体所有。

  5.杨树34棵,权利人为郭福忠。

  6.云杉棵、油松20棵、海棠73棵、五角枫棵、连翘59棵、红瑞木59棵、柳树13棵、苹果树3棵,权利人为张连枝。

  7.杨树棵、柳树棵、火炬31棵、刺槐7棵、国槐棵、卫矛颗、香花槐40棵、龙爪槐9棵、榆树12棵、枣树棵、油松棵、李树1棵、桧柏1棵,权利人为永聚泰(王文高)。

  8.看护房92.94平方米、大门及门栓1座、围网.6米、硬化(院内)61.07平方米、硬化(院外)35.7平方米、路牙石20.7米、砖硬化32.43平方米、储苗窖1个、花栏墙9.68平方米、检查井1个、污水池1个,权利人为永聚泰(王文高)。

  9.银杏22棵、云杉6棵、樟子松55棵、迎春10棵、海棠15棵、卫矛9棵、栾树2棵、千头柏2棵、国槐4棵、杨树4棵、龙康21棵、金叶复叶槭1棵、梧桐4棵、大花23棵、造型松1棵、大花紫薇1棵、白蜡21棵、红瑞木1棵、龙爪槐1棵、丁香2棵、皂角1棵、连翘2棵、油松35棵、叉杆24棵,权利人为北方园艺(于银河)。

 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无青苗。

  四、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房屋及建筑物情况

  经实地调查经实地调查,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无永久性房屋及建筑物。

  五、拟征收土地承包经营权情况

  经实地调查确认,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承包经营权情况如下:

  单位:亩

  余0.亩拟征收土地未承包到户,土地使用权属村集体

  特此公告

定襄县人民政府

年4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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