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法是一种线条的艺术。通过线条的组合变化,文字字体笔画构成了千姿百态的各种不同的形象。

晋代著名书法家卫夫人是“书圣”王羲之少时的启蒙老师。她提出“每为一字,各象其形,斯造妙矣,书道毕矣。”她与蔡邕、钟繇一样,提倡“取万类之象”。卫夫人对七种基本笔画的描述形象生动:横如千里阵云,隐隐然其实有形,点如高峰坠石,磕磕然实如崩也,撇如陆断犀象,折如百钧弩发,竖如万岁枯藤,捺如崩浪雷奔。

西晋草书大家索靖用“银钩”、“惊鸾”来描述草书的生动形象。他在《草书势》里说:“盖草书之为状也,婉若银钩,漂若惊鸾,舒翼未发,若举复安。”意思是说,大凡草书的形状,像银钩那样遒劲柔美,像受惊的飞鸟那样灵动飘逸,又像禽鸟舒展羽翼将要起飞那样的姿态,又像禽鸟将飞而未动那种态势。把草书既刚又柔、静中有动、动中有静的美,描绘得多么形象逼真。

欧阳询在《用笔论》中讲到点画的标准时,有如下形象的比喻:直画要像铁一样刚劲,曲画要像银一样柔媚,壮则高耸而峻立,醇则柔美而清劲。

“楷如立,行如走,草如跑”,这是苏轼对这三种书体的形象概括,并已成为书法界共识。

而且,楷书书体风格的不同,呈现的形象也不同:颜体雄厚、端庄、大气,如伟岸丰美之形象;欧体清秀、雅致、俏丽,如端庄秀美之形象;柳体瘦挺、劲媚、俊秀,如气盛俊美之形象。

总之,中国书法艺术具有形象性已是不争的事实。它是文字发展过程中,人们从社会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审美观,如对称美、平衡美、参差美等赋予字体笔画的造型美,舞蹈、体育等赋予字体笔画的运动美,音乐诗歌所赋予字体笔画的韵律美,以及万物生机所赋予字体笔画的自然美等等,来创造字体笔画的形象美。

比如,我们可以把书法作品《春晓》中的某一点看作“高峰坠石”(“不”字的右点之形),也可以把某一笔看是飞鸟(“花”字的第一笔之形),甚至我们还可以把某些字体笔画看破作人之形象(广播体操的动作):“春”体侧运动,“觉”体转运动,“处”全身运动时的下蹲动作,“夜”的第一连笔为伸展运动或跳跃运动……

有人说,“春”、“觉”都有体侧姿势和体转姿势的形象,还有人说“觉”字有扩胸运动第三节拍类似拉弓的动作。其实,他们说得都对,因为书法艺术形象是多样的、丰富的。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。每个观众的生活环境不同,生活体验也就不同,形成的审美形象也不同,所以,只要你从这些字体笔画中联想到了生活实践中的某些形象,那么,只要你想到什么,它就是什么。

再如,作品中的“声”字。“声”的繁写由“声、殳、耳”三个部首组成。因为繁写的“声”是上下结构,上部由“声、殳”两部首组成,下部只有“耳”一部首。在书写时,“声”向左下伸展,“殳”向右伸展。因“声”笔画多而粗,“殳”笔画少而细,所以“耳”部重心略向右偏,以平衡整个字体。如此结体,所呈现的是三人杂技造型形象:“声”斜冲仰视之人,“殳”斜卧俯视之人,“耳”擎柱而撑之人。细细看来,维妙维肖。当然它是书法,不是绘画,所以它所呈现的形象不是实描,不是一眼就觉察到,而是实中有虚,虚中有实的一种神形,是通过细细品味得到的,书法艺术的美就美在这特有的“神形”,绘画是不能替代的。

诗《春晓》描绘春天的自然清新、平易悠远的意境,而这幅书法主要以舒展、清新、轻快的字体笔画来创作,实现诗的内容和书法的形象成为一体,给人以舒适惬意之感受。所以,在观赏《春晓》书法作品时,吟诗品书法是同一种形象、同一种思想、同一种情感,在这一活动过程中其感情是递进的。相反,吟诗自然清新,品书法却因笔画锋利而满腔怒吼,这样的牛头不对马嘴的情感你要得么?这样的书法我们只能当作记录传递语言信息的文字,无艺术可言。

对于中国书法艺术的形象有些朋友有不同的看法,认为从这幅作品中根本看不出有这样的形象,是一派胡言。其实,我们举个简单的例子就明白了。一个人站在一楼,面前有一面一楼高的白墙,墙外有一个菜园和盛开的紫薇花;另一个人站在二楼。二楼的人对一楼的人说,我们的前面有一个菜园和盛开的紫薇花,非常美;站在一楼的人说,胡说,前面是白白的,什么都没有。其实这两个人都没说错,只是因为他们所站位置不同,只要站到对方的位置,一切都明白了。

所以,对于中国书法艺术,我总是对自己说,学书法不只是认得几个字,然后整天的写,还要学一点美术,学一点音乐,懂一点建筑美,懂一点韵律美,看一点文学,看一点舞蹈等等,即使浅尝辄止也比不碰要强,只有这样,才能真正提高自己书法艺术的审美能力和创作能力。

书法艺术无止境。

(施政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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